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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医发〔2022〕49号 南京市医保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2

  • 发文字号: 宁医发〔2022〕49号
  • 发文单位: 南京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2022-07-1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生效日期: 2022-07-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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