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保分局、各区财政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区医保中心: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1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2021年上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2020年12月31日
解读材料请点击http://ybj.nanjing.gov.cn/gkml/202101/t20210104_2781394.html
南京-基本医疗保险
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南京-生育保险
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