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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医保〔2019〕127号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2

  • 发文字号: 厦医保〔2019〕127号
  • 发文单位: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9-12-3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 生效日期: 2019-12-3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医疗保障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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