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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省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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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沪医保医管发〔2023〕40号)和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等文件,经市医疗保障局审定,现公布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见附表)。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7日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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