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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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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减轻本市企业用人负担,保就业稳就业,根据《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13号),经市政府同意,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率政策。本市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由6%调降至5%。
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7日
深圳-基本医疗保险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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