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规定,自2017年9月起,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可享受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及学生参保人。
二、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办理个人缴费的参保人。
本通知自2017年9月30日起实施,《关于调整深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5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深圳-基本医疗保险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