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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差额补缴热点问题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3-09-11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 生效日期: 2023-09-1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应该如何补缴2023年1月至8月养老保险差额费款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金额是什么?

二、怎样进行差额补缴?

根据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辽宁省2023年社会保险费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补差征管事项的公告》,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月至8月养老保险补差数据由税务部门生成,缴费人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沈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辽宁移动办税APP等“掌上办”渠道,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渠道,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签约扣款、办税服务厅等渠道按属期顺序一次性或多次缴纳费款。

三、本次通过“掌上办”渠道差额补缴,下个月还能继续通过银行批扣吗?

使用签约扣款方式的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款协议仍处于正常有效状态的,签约扣款方式保持不变。

四、缴费时出现网络故障造成重复扣款,应该怎么办?

重复扣款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至原缴费账户,请您及时关注退款情况或与属地税务机关联系。

五、新基数发布后,还可以调整缴费档次吗?

缴费人应在当年首次缴费前完成缴费档次的选择。选档完成并缴费后,当年不能再更改档次,下一缴费年度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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