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施行无房职工家庭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取对象
在贵阳贵安无房的职工家庭
二、提取条件
购买贵阳贵安新建商品住房
三、实施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查询。提取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等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第二步:签约。提取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提取。合同签订完成后,本人持身份证明(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至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地址附后)办理提取手续。
第四步:支付。职工所购住房为期房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申请人所提取的资金直接划转至售房单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职工所购住房为现房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申请人所提取的资金直接划转至售房单位提供的资金账户。
五、注意事项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金额。
(二)出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情形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所提取的资金将退回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咨询电话:0851-12345
附件:1.关于支持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解答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地址
2023年4月21日
贵阳-住房公积金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