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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医保〔2021〕9号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黔医保〔2021〕9号
  • 发文单位: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1-12-24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贵州省
  • 生效日期: 2021-12-24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

为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用药保障水平,省医保局组织专家调整制定了《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2022年版特殊药品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版特殊药品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8号)中《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同时废止。各地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


附件: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2022年版).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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