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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工伤人员人均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工伤保险#

阅读量:7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7-24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南省许昌市
  • 生效日期: 2024-07-24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社会保险中心:

   依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为做好用人单位撤销、破产清算时工伤保险待遇费用趸交工作,现将2023年全省工伤人员人均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标准公布如下:

   根据工伤基金决算数据计算,2023年我省工伤人员人均工伤保险待遇支出为5.09万元。

   请各地按此标准执行。

2024年7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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