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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劳〔2010〕72号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0

  • 发文字号: 乌劳〔2010〕72号
  • 发文单位: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0-05-11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生效日期: 2010-05-1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发布我区200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帐利率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43号)、乌鲁木齐市统计局《2009年乌鲁木齐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证明》,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748元/人(2146元/月.人)。

二、2009年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299元/人(858元/月.人)。

三、2009年乌鲁木齐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881元/人(2657元/月.人)。

请你局尽快按照2009年度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认真做好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特此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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