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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职工小额账户自动销户提取限额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7-25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 生效日期: 2024-07-25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关于优化职工小额账户销户提取办理方式的通知》,沈阳公积金中心决定调整小余额限额为50元(含)以下。即,对集中封存账户中职工账户余额在50元(含)以下的小额账户自动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自动销户后,沈阳公积金中心将通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提取相关信息。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07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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