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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人社通〔2020〕61号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持续做好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筑人社通〔2020〕61号
  • 发文单位: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7-09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贵州省贵阳市
  • 生效日期: 2022-07-09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 村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现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落实扶贫政策,坚决完成目标任务

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重视,立即将《通知》精神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及时将《通知》工作要求传达到乡镇和村, 统筹好人社、民政、财政、扶贫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力量, 各司其责,协调配合,确保经办机构力量、人力物力等投入足够, 贯彻落实好社保扶贫政策,坚决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加大政策宣传,提升全员知晓率

加强县、乡、村各级经办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经验 交流,使各级经办人员充分了解社保扶贫目标任务,发挥其带头 宣传和示范引领作用;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社保扶贫政策和经 办规程,确保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惠及群众;提高宣传力度,采 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 传活动,提高贫困人员对政策知晓率。

三、夯实数据基础,高质量完成参保工作

认真夯实数据基础,做好数据核查比对工作,可参照近期省人社厅扶贫政策和业务经办培训资料上的先进模式标准健全完 善社保扶贫工作台账;通过定期检查比对,做到参保扩面人员“动态清零”,确保新增一个,纳入一个,到龄一个,发放一个;所有县(区)、乡(镇)、村(社区)务必建立社保扶贫工作台账, 确保高质量完成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并为迎检


工作做好周全准备。

四、聚焦重点难点,巩固应保尽保工作成果

强化数据比对,根据人社扶贫系统的数据,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仅办理参保登记并未实际缴费的情况,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下硬功夫、花大力气完成好此类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各区(市、县)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以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为原则做好贫困人员参保工作,认定地和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积极对接、全力配合, 避免发生参保人员多次往返办理的情况。

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把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经费保障,有效推进工作,坚决夺取全市脱贫攻坚歼灭战的最后胜利。

附件: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的通知.pdf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民政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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