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19-08-0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生效日期: 2019-08-0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银川市为1660元;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0838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后一年不变。

二、审核方式

1、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单位缴存银行办理过网厅面签业务的,可直接在网厅进行基数调整;

2、未办理网厅面签业务的,持《基数调整审核表》(一式两份)和《基数调整表》(一式三份)按照缴存银行所属到本部、各分中心归集窗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单位缴存银行办理即可。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银川-住房公积金

银川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