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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人社发〔2015〕99号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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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银人社发〔2015〕99号
  • 发文单位: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5-04-0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生效日期: 2015-04-0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为做好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根据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 卫计委《关于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意见》(宁人社发[2014]139号)要求,现将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等27家医疗机构确定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按照宁人社发[2014]139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按照就近原则,可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二级医疗机构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签约服务医疗机构。

市医保中心和各县(市)医保中心应按照规定及时与属地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门诊医疗服务。今后,我局将根据参保职工就医需求,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附:银川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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