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基地社会事务局: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确保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制度顺利推进,增强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按照《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银人社发〔2016〕36号)和《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银人社发〔2016〕35号)规定,市社保局会同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对259家定点医疗机构2018年度医保服务工作进行了考核。经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46家,80分以上90分以下9家,80分以下4家。按照考核办法规定,我局将考核结果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进行了公示。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市社保局、各县(市)区社保局,宁东社保经办中心接到本通知后,应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及时返还各定点医疗机构2018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做好2019年的结算服务工作。
附件:1.2018年度银川市本级医疗机构考核汇总表
2.2018年度县(市)区医疗机构考核汇总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基本医疗保险
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