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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B类【省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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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暂无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10-30
类别:
社保综合
发文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生效日期:
2020-11-01
业务类型:
其他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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