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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每月住房公积金汇缴托收起止时间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19-05-1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生效日期: 2019-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自2019年7月1日起,将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托收日提前到每月1日开始至23日结束。

特此通知。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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