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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公式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06-1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生效日期: 2022-06-14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政府文件要求,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公式作出如下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

以上通知自2022年6月14日起执行。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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