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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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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民政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市医保数据技术中心,市医保行为服务监测中心,各有关定点单位:
为稳步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确保长护险基金使用高效和规范,根据《福州市深入推进长期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榕政规〔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将《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承办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办法执行。
附件: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承办管理办法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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