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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医保规〔2024〕5号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承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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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榕医保规〔2024〕5号
  • 发文单位: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4-07-23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7-23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民政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市医保数据技术中心,市医保行为服务监测中心,各有关定点单位:

为稳步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确保长护险基金使用高效和规范,根据《福州市深入推进长期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榕政规〔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将《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承办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办法执行。

附件: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承办管理办法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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