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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人社发〔2021〕89号 银川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2

  • 发文字号: 银人社发〔2021〕89号
  • 发文单位: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银川市总工会
  • 发文日期: 2018-08-24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生效日期: 2021-08-1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有效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行动时间

2021年8月18日至10月15日。

三、行动对象和内容

(一)专项执法行动对象

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服装制造业、化工、箱包、服务行业、金融保险业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等行业企业,以及近年来发生过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

(二)专项执法行动内容

1.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

2.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3.用人单位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制定情况;

4.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5.女职工产假待遇情况;

6.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情况;

7.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

8.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情况;

9.其他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21年8月18日至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执法检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等活动,加大对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女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同时,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要限时整改。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阶段(2021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会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等行业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快立快处,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处。

(三)联合执法检查阶段(2021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专项执法行动期间,银川市成立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后附),对各县(市)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实地核查,同时对部分招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对工作流于形式、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维护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凝聚部门合力,加强协同配合。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统筹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协同作用,加强督促调度。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会要积极配合,加强部门联动,互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行动,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保障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对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有力维护好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会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面向社会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最大限度方便劳动者特别是女职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及时发布维权须知、警示信息和其他监管信息,保障女职工便捷及时维权,不断提升女职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营造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四是主动回应关切,加强推动落实。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有关维护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方面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加强女职工用工风险防范处置。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风险,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侵害女职工权益违法行为新问题、新形势、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五是做好科学防护,加强安全保障。各县(市)区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要按照银川市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做好执法人员和投诉举报场所的防护工作,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健康安全开展。

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会等部门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女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持续做好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请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以及1个以上典型案例,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史利新

联系电话:6889390

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6080017

传真:6032599

电子邮箱:zhanghua6080017@163.com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余慧琴

联系电话:0951-6889065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盛珍

联系电话:0951-5556539

银川市总工会联系人:马钰

联系电话:0951-5111032

附件:1.银川市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人员名单

2.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银川市总工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

银川市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

执法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张海峰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余慧琴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科员

盛 珍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员

马 钰 银川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宁瑛珗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史利新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监察科科长

潘文华  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高  鹏  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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