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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催收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3-10-2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生效日期: 2023-10-23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个人住房贷款逾期人员进行全面催收,请逾期贷款职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尽快归还所欠的贷款本息。

若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还的,中心将通过行政和法律程序进行催收或诉讼,同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和住房公积金“黑名单”,届时会对借款职工信誉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逾期贷款人员承担,望逾期职工积极处理。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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