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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评估做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

阅读量:7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7-1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 生效日期: 2024-07-1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减轻缴存人申请贷款负担,公积金贷款评估由申请人委托我中心合作的评估公司评估调整为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承诺同意由公积金中心通过与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内部核查抵押物价值,并以购房合同总价或工程造价款与内部核查价取低者确定住房价值。

  特此通知


  附件:承诺书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9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4〕34号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评估做法的通知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评估做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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