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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省级】政策##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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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经研究,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等人员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活补助费已按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65元,所需费用在生活补助费渠道列支。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经组织批准退职且原无固定收入的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65元,所需费用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三、本通知自2023年7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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