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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2024〕13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14

  • 发文字号: 闽建〔2024〕13号
  • 发文单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 发文日期: 2024-07-0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福建省
  • 生效日期: 2024-08-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财政金融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制定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4年7月2日


闽建〔2024〕13号附件.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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