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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1995〕52号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补充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0

  • 发文字号: 国发〔1995〕52号
  • 发文单位: 国务院
  • 发文日期: 1985-04-04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国家级
  • 生效日期: 1985-04-04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下达以后,有些地区反映企业负担有困难,同时根据省长会议精神,要适当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经研究确定,企业离休、退休人员一般先按每人每月十二元发给,以后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再逐步增加。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四月四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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