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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房公〔2024〕38号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对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进行调整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住房公积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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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通房公〔2024〕38号
发文单位: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7-11
类别:
住房公积金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生效日期:
2024-07-11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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