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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2〕29号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北京#

阅读量:98

  • 发文字号: 京医保发〔2022〕29号
  • 发文单位: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2-10-28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北京市
  • 生效日期: 2022-10-2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就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466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29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7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201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1665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45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296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2295元/年,个人缴费每人665元/年。

二、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新增部分由市、区各负担50%。城乡老年人市级财政补助1915元/年,区级财政补助2375元/年;学生儿童市级财政补助602元/年,区级财政补助1063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市级财政补助917元/年,区级财政补助1378元/年。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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