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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提高贷款额度等多项惠民政策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7-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 生效日期: 2024-07-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提高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一)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二)二孩家庭上浮20%(单方缴存职工最高可贷额度96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可贷额度120万元),三孩家庭上浮30%(单方缴存职工最高可贷额度104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可贷额度130万元)。

二、调整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一)租房提取额度从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00元,年最高提取额度从24000元/人调整为18000元/人。

(二)二孩家庭提取额度上调20%,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上调30%。

三、出台《迪庆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业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人员、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一)在缴存额方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灵活就业人员在迪庆州规定的每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限高保低范围内自主申报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统一为24%。

(二)在提取方面,灵活就业缴存人符合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在贷款方面,灵活就业缴存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符合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四)在退出方面,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后,达到迪庆州法定退休年龄或者连续3个月(含)以上在本州行政区域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自动封存停缴,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即时终止。连续6个月(含)以上在本州行政区域内仍未缴存且账户余额为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公积金担保状态的,将自动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四、上述政策调整从2024年7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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