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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晋江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6-26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福建省泉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6-26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30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后,在我市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省户籍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灵活就业,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本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农村三类居民,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8.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按本人2023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二)补贴期限:

1.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

2.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三、申请流程

采用线上申请。

路径一:申请人关注“晋江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服务查询→掌上办→更多个人事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路径二:闽政通APP-本地-区县服务(晋江市)→i晋江专题页-晋江人社-个人办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四、申请时间

2024年6月26日-2024年8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一)2022年8月1日前已在晋江申领过社保补贴的,参照原有规定发放后续年度社保补贴;2022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社保补贴申请(从未申领过社保补贴人员提出的社保补贴申请),按照《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2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保补贴,已经申领或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应停止发放:

1.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3.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4.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

5.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6.其他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同时享受社保补贴。

(四)当年度已享受过社保补贴(如残疾社保补贴政策)、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的,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五)若遇政策变动,将按照新政策调整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5661234。

联系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135号晋江市档案馆503室。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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