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24〕1号)文件规定,从2024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低限额为175元。
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月缴存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要尽快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以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使用。
特此通知。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0日
2024-住房公积金上下限
部分省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上下限调整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