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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24〕219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北京#

阅读量:115

  •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24〕219号
  • 发文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6-2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北京市
  • 生效日期: 2024-06-26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调整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次日起,对于使用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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