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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医保办发〔2024〕18号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事项清单》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内医保办发〔2024〕18号
  •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6-16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生效日期: 2024-06-16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通知》(国信发〔2022〕9号)工作要求,规范信访事项分类处理程序,依法依规处理群众诉求、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进一步提升医保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事项清单.doc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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