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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6-1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中山市
  • 生效日期: 2024-06-1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对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名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从9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9日起实施。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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