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保中心相关科室、各协议医药机构: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石医保函[2024]30号)的文件和《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石医保函[2024]31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对我市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取卵术”等1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
二、停用“经阴道穿刺采卵术”等25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修订“睾丸阴茎海绵体活检术”等4 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四、医药机构领用维护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务必于2024年6月4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本通知自2024年6月5日起执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反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