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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5-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 号)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杭州市市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2490元。

2024年1月1日后办理缴存登记的新增职工,月缴存基数低于2490元的,需上调至2490元,并需补缴自2024年1月以来的差额部分。



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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