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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医保发〔2024〕10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省直管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晋医保发〔2024〕10号
  • 发文单位: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24-05-28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山西省
  • 生效日期: 2024-05-2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省直各参保单位:

为促进省直管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下简称“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可持续发展,现就调整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从2024年起,将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6元,其中,单位缴费240元,个人缴费36元。个人缴费部分可从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划拨。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用人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改为按月缴纳。

本通知有效期5年。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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