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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住金〔2024〕20号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明住金〔2024〕20号
  • 发文单位: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5-2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
  • 生效日期: 2024-05-1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4〕31号)精神,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下同),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二、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三、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四、对于2024年赎回的公转商贴息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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