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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英才聚德”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实施方案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4-05-1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7-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实施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适用范围

2024年在德州行政区域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是德州的国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三、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实施时间内与在德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或以新市民身份在德州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届毕业生,并完成首次缴存的,次月可获得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以新市民身份开户并获得新市民开户补贴的毕业生,视同获得首次缴存补贴。

(二)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在德州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可获得留德缴存补贴1500元。

四、补贴发放

(一)2024年8月起,每月毕业生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公众号“英才聚德”业务模块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上传学历认证书(带二维码)。

(二)2024年9月起,每月补贴金额计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一)首次缴存补贴和留德缴存补贴,每人只能获得一次,必须用于在德州租购房支出。

(二)获得补贴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视同放弃补贴。

(三)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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