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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不动产登〔2019〕27号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印发《2019年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5

  • 发文字号: 深不动产登〔2019〕27号
  • 发文单位: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文日期: 2019-04-22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 生效日期: 2019-04-2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部(所):

  《2019年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登记中心2019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2日



2019年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改革,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 》(粤国土资登记发〔2018〕57号)要求,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以及《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再深化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19〕1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推进“抓基础、强基本”,以完善登记簿、加快推进存量数据整合等为支撑,补短板,强弱项,增强不动产登记发展后劲。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精心打造智能化咨询平台,促进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坚持以转变工作作风为支撑,着力夯实履职基础和提升服务能力。

  (二)工作目标。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明显提升,不动产登记涉及有关部门的信息通过共享获取,不动产登记流程精简优化到位,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环境更加快捷便利,使不动产登记能力得到质的提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诫勉谈话,建立中心内训师团队,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更加优良、务实、严明、自觉,全面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不动产登记基础

  1.持续完善登记簿。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建设方案,完成电子登记簿功能开发、数据建库以及基于登记簿的登记系统优化,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标准化程度。(牵头领导:周兴洁,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2.加快推进存量数据整合。开展原特区外宝安区域虚拟宗地问题清理工作,探索形成可行可靠的解决方案。(牵头领导:周兴洁,责任部门:质量督查部,完成时限:全年)

  开展不动产单元号缺失问题的补编码工作,第一阶段编码历史宗地,并补编不动产单元号;第二阶段对已编码的历史宗地逐宗梳理,完善变更或更正登记手续,最终形成逻辑关联正确的地楼房数据。(牵头领导:周兴洁,责任部门:质量督查部,完成时限:第一阶段:2019年9月底,第二阶段:全年)

  3.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推进与海域、城市更新、公证、机构编制、银保监、法院、民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卫生健康等部门间的海域使用权审批信息,拆迁赔偿协议、拆迁赔偿房产信息,公证书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金融许可证信息,司法判决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互通共享,并进一步完善已完成对接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工作,实现政务资源的互用共享、深度融合。(牵头领导:周兴洁,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对非因权利人原因发生的不动产坐落、地址变化,需要变更登记的,通过信息共享和内部协调方式处理。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如省政务服务云、“一网通办”系统等),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牵头领导:黄婷婷,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4.推进电子证照签发。按照省厅部署安排,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功能,通过不动产登记虚拟专网调用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提供的电子证照接口,实现不动产登记证照的签发、下载与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实现便民利企的目标。(牵头领导:周兴洁,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5.加快推进产权证书附图制作。根据市财政经费批复情况,分阶段开展附图制作工作,2019年8月底前完成已有电子数据测绘成果附图制作工作,完成打印附图二维码功能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所有不动产证书附图制作,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附图。(牵头领导:周兴洁,责任部门:质量督查部,完成时限:第一阶段:2019年8月底,第二阶段:2021年12月底)

  6.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通过信息共享直接提取前期供地、规划和预售等形成的测绘成果;对在登记受理环节获得的测绘成果,同时办理信息入库。(牵头领导:方玉龙,责任部门:质量督查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7.加快推进档案资料数字化。迁移历史档案数据和影像文件,将宝安和诚系统、龙岗和诚系统、汇源泰档案系统的数据和影像文件迁移至科怡中心查询库。(牵头领导:张兴飞,责任部门:档案管理部,完成时限:第一阶段:前期调研和预算编制2019年12月底,第二阶段:2020年12月底完成)

  加快推进存量纸质登记资料的转换速度,完成我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档案资料数字化。(牵头领导:张兴飞,责任部门:档案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实施申请登记材料前置扫描,全面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新增档案资料同步数字化。(牵头领导:张兴飞,责任部门:档案管理部,完成时限:长期)

  8.全面应用窗口人脸识别。在全市所有不动产登记窗口全面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不动产登记现场业务受理环节的人脸数据采集、验证和保存,降低不动产登记风险。(牵头领导:温锋,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二)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

  9.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地役权登记(注销登记)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牵头领导:孙建捷,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

  10.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模式,在已开设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服务点的基础上,增加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网点设置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实现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网上登记”。(牵头领导:孙建捷,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开发企业”服务模式,对土地/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含政策性住房、海上建/构筑物)、预售合同备案、二级转移登记(含政策性住房)等涉及开发建设单位的相关业务实现“网上预审”;对三级转移登记、非银行为抵押权人的各类抵押权登记、各类变更登记、异议登记、依申请更正登记、证书证明换发补发等业务实现“网上预审”。(牵头领导:孙建捷,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实现 “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根据“网上预审”要求开发相关配套支撑系统。(牵头领导:周兴洁,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1.推行“秒批”办理事项。实现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查询“秒批”办理,由登记系统自动接收申请要件,自动比对确认后自动登记,向申请人自动发送电子化的办理结果,实现“24小时不打烊”。(牵头领导:孙建捷,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2.推进与水电气等联动服务。按照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根据市发改委协调安排,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和电视、网络过(立)户联动办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牵头领导:周兴洁,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3.推进税款网上支付。与税务部门商讨税款网上缴税流程及搭建网上支付平台,实现网上缴纳税款功能,大力提升税款缴纳的便利性。(牵头领导:方玉龙,责任部门:计划财务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4.推行自助领证试点。研究探索自助领证服务模式下的窗口收文及领证业务流程,在福田登记所安装自助领证设备,开展自助领证试点服务。(牵头领导:方玉龙,责任部门:信息管理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5.研究深化继承登记(非公证)改革。研究推动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缩短办理时间;研究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登记继承登记中,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牵头领导:孙建捷,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6.推进组合登记事项。以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按揭购房涉及的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牵头领导:孙建捷,责任部门:政策法规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7.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推行试点“保险赔偿﹢赔偿基金赔偿”机制,建立多层次的赔偿资金体系,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登记机构的赔偿风险。(牵头领导:杨琨,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三)规范窗口建设

  18.提升咨询引导服务能力。打造手机端、电脑端的不动产登记咨询智能化服务平台,为企业和市民提供24小时不动产登记咨询人机对话服务。(牵头领导:杨琨,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探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引进专业现场引导人员,在福田登记所先行开展试点,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优质的现场引导服务。(牵头领导:杨琨,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19.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印发实施《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努力打造不动产登记人员新形象,全面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牵头领导:杨琨,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

  20.制作办事指南。制作转移登记、现楼抵押登记等常见不动产登记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清晰的办事指引,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高效、畅通。(牵头领导:杨琨,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底)

  21.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不动产登记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提高为上级部门决策服务的水平;通过在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以及“粤省事”、“i深圳”等平台多形式宣传不动产登记工作,扩大不动产登记宣传受众面。(牵头领导:杨琨,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全年)

  (四)推进作风建设再深化

  22.加强岗位廉政防控。以部(所)为单位开展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并根据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牵头领导:温锋,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全年)

  23.多渠道宣传行廉政教育。通过中心内网、宣传栏、微信推送、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廉政意识。(牵头领导:温锋,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全年)

  通过廉政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增强廉政工作透明度。(牵头领导:邓洪涛,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全年)

  24.开展明察暗访。根据《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对各部(所)进行检查抽查,对工作人员遵守考勤制度、廉洁自律规定、服务群众态度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工作纪律。(牵头领导:温锋,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全年)

  25.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手册》要求,定期抽查各部(所)办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按期对办文质量进行网上公示。(牵头领导:周兴洁,责任部门:质量督查部,完成时限:全年)

  加大对贯彻落实廉洁规定和要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对发现问题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核实,通过预警、约谈、提醒、处分等方式督促工作人员改进,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牵头领导:温锋,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全年)

  26.落实谈话提醒。认真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副处级以上领导每季度对所分管的部(所)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并按照要求填写《谈话提醒记录表》《谈话提醒统计表》;各部(所)长对部(所)所有员工进行诫勉谈话。(牵头领导:邓洪涛,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全年)

  27.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德述廉。按照机关党委相关部署,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开展述职述德述廉工作,推进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领导:邓洪涛,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全年)

  28.实施内训师制度。印发实施《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训师管理办法》,组建中心内训师团队,组织内训师精英培训,并安排内训师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水平。(牵头领导:邓洪涛,责任部门:人事部,完成时限:全年)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任务的责任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对工作任务扎实部署,亲自协调,一线督办。各责任部门必须履行好统筹职责,成立专班,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要逐项分解,逐项实施,逐项落实,协调解决推进落实中的问题,确保实现目标。各登记所必须履行好配合和执行职责,主动按要求完成任务,推动“双提升”行动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强化对“双提升”行动情况的跟踪,及时更新落实情况,对已完成的任务要对账销号。要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查责任部门、协办部门、试点登记所落实整改,实现对检查工作中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要在主任办公会通报落实“双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确保“双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力见实效。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携手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借助银行、社区等桥梁,利用市局、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推送我市不动产登记最新改革举措,让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了解、享受改革红利,办事省心、省时、省力。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4-06-26 阅读量: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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