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23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886 号,附件1)要求,为确保在8月底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流程精简优化到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所)要高度重视,务必按照《深圳市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分工任务一览表》(附件2)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梳理、推进和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既定目标,取得预期效果。
二、各登记所要认真组织研究拟将落地实施的优化后流程图,若发现存在不合理的流程、环节或工作内容,或者在登记业务中存在困难的,请于7月31日前将相关意见或建议反馈政策法规部。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9日
文档附件:
附件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的通知.pdf http://pnr.sz.gov.cn/attachment/1/1292/1292662/11228039.pdf
附件2:深圳市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任务分工一览表.docx http://pnr.sz.gov.cn/attachment/1/1292/1292663/1122803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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