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要点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0〕119号)等相关要求,对已签发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的不动产,申请人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时,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由受理人员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的电子证照库直接获取。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6日
2024-06-26 阅读量: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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