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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

#D类重要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综合#

阅读量:9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3-2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2-0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桂建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无房缴存人租房支持力度,缓解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的租房压力,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由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4年2月9日印发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调整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提高租房提取的额度。

此次调整由原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800元,家庭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9600元,调整为:

1.未婚无房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月租房提取额度调整为每月1000元,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为12000元。

2.已婚无房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调整为每月1300元,家庭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为15600元。

3.多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月租房提取额度1500元,家庭年租房提取额度上限18000元。

此次调整大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额度,并对多子女家庭予以更高额度的支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提振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安居就业的信心。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18日,新政实施以来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6390笔,提取金额4823.78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4723笔、3737.54万元,分别增长38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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