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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不动产登标〔2021〕6号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1

  • 发文字号: 深不动产登标〔2021〕6号
  • 发文单位: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文日期: 2021-06-11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 生效日期: 2021-06-1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部(所):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1〕3号,见附件)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1〕3号)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1日


文档附件:


附件-《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1〕3号).pdf https://pnr.sz.gov.cn/xxgk/ztzl/jycs/wjyjd/dcdj/content/post_11228406.html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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