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所):
为更好地为残疾人、军人、老年人、孕妇等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切实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了《深圳不动产登记服务厅“绿色通道”服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不动产登记服务厅“绿色通道”服务制度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文档附件:
附件-深圳不动产登记服务厅“绿色通道”服务制度.docx http://pnr.sz.gov.cn/attachment/1/1291/1291576/1122824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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