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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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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所):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规则(试行)》(附件,下称本《规则》)已经中心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4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规则》由权籍管理部负责解释、管理和维护。
特此通知。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规则(试行)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文档附件: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规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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