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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保发〔2024〕22号 新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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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新医保发〔2024〕22号
发文单位:
新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4-25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发文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生效日期:
2024-04-23
业务类型:
监督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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