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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保发〔2024〕22号 新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新医保发〔2024〕22号
  • 发文单位: 新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4-25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生效日期: 2024-04-23
  • 业务类型: 监督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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