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戴河新区健康产业创新促进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改革,聚焦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指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政务服务机构履行医疗保障服务职责,现就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服务职能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令第76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精神,严格落实《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冀政办字〔2020〕156号)和国家、省医疗保障部门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规范、明确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职能。通过科学布局经办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准确划定职能范围,切实满足基层群众医保服务需求。
二、经办服务机构及职能划分
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共分为四级,分别为:
(一)市级经办服务机构: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服务职能:职工基本医疗参保停保、转移接续、待遇结算、退休核定、信息查询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查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停保、待遇结算等相关业务办理查询。
经办信息系统: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二)县区级经办服务机构:各县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发区社保中心、北戴河新区健康产业促进局。
服务职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停保、待遇结算、退休核定等业务办理查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停保、待遇结算等相关业务办理查询。
经办信息系统: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三)乡镇(街道)级经办机构: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服务职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停保、异地就医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和查询。
经办信息系统:河北省医保公共服务基层网厅。
(四)村(社区)级经办机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
服务职能:引导、协助辖区内参保人员利用“河北省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厅”“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自助办理、查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受乡镇(街道)级经办机构委托,可使用医保公共服务基层网厅办理、查询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经办信息系统:河北省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厅、基层网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经办机构建设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县、乡、村三级医保经办机构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保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推进基层医保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双优化”“双提升”,打造便捷高效、智能暖心的医保经办体系。2023年底前要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工作目标。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指导乡、村两级严格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指导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站)规范设置办事窗口,在服务场所公示《秦皇岛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乡、村)》、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推行帮办代办、上门服务,确保医保服务成为真正为民办实事的金字招牌。
(三)加强人员配备。医疗保障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强化全域思维,统筹安排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站)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中明确的五类十项经办服务事项。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完成经办服务任务,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明确1名主任分管医保工作,安排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医保业务;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安排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医保引导服务,帮办代办医保业务,宣传解读医保政策。
(四)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制定医保经办培训方案,采取政策宣讲、业务辅导、操作演示、上机实训、上门指导、驻点轮训等方式,不断加强乡村两级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医保业务的理解运用和经办服务能力。
(五)加强总结宣传。各县、区医保部门要动态掌握和反馈医保经办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和示范引领,多渠道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医保经办服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窗口和个人,持续提升全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
1.秦皇岛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市、县区)
2.秦皇岛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乡、村)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4日
2024-06-17 阅读量: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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