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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社发〔2024〕63号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工伤保险#

阅读量:61

  • 发文字号: 通人社发〔2024〕63号
  • 发文单位: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4-19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 生效日期: 2024-04-1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24〕3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辽市财政局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通辽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附件: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人社发(2024)3号 (1).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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