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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2022.7-2023.8期间全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后工伤保险差额退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工伤保险费率#

阅读量:10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4-18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4-1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3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通知》(豫社办[2023]33号)规定,我中心已完成2022.7—2024.6期间工伤保险费浮动费率调整工作,现决定对2022.7—2023.8期间工伤费率下浮的参保单位进行差额退费。

此次退费涉及单位较多,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保证差额应退尽退,请工伤费率自2023年9月下浮的参保单位及时关注本单位退费情况。2024年5月25日前如未收到相关退费的,请携带《单位信息变更表》、《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就近的社保经办大厅办理“实缴退费银行卡信息维护”业务,维护本单位银行基本信息,后期我中心将重新支付应退还的差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2333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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